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工种之一。证书权威性极高。是职位晋升、加薪、调岗、求职的重要考核依据,不需年审,全国通用、终生有效。可作为职场发展、升职加薪、积分入户、个税抵扣、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审等有力依据。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协调员?
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力量,是畅通劳动关系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二)管理劳动合同;
(三)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四)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五)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六)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三、为什么要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
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含金量如何?
人社部明确规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证书样本”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报名条件
(一)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技工学校、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 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达到以下标准(择一):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或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含在校应届毕业生)。③大专/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1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达到以下标准(择一):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③本科/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1年(含)以上。
2、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四)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